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鲅鱼圈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鲅鱼圈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14]162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鲅鱼圈港区疏港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3]18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鲅鱼圈港区疏港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3]15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出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材料采购的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沈海高速公路管理桩号K191+509.762,下穿沈大高铁,上跨沙鲅铁路、鞍钢铁路、青龙山大街、沙河大街后,经范屯南、光辉屯南,上跨平安大街,经神井子村北,鞍钢铁路、上跨老虎山隧道、辽东湾大街,进入鲅鱼圈港区。主线全长8.2公里,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设赵坎子、范立两座互通立交,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1处。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本项目路面结构层、桥面防水层所用的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SBS改性剂的最小剂量为内掺5%)的供货,加工SBS改性沥青所用的基质沥青应与本次招标的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为同一沥青。预计供货量如下,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4交货地点
施工单位指定的施工现场。
2.5交货期
预计2026年6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可以为沥青生产商,也可以是沥青代理商。与所投沥青的生产商属于同一集团或同一母公司,且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所投沥青销售的公司,可视同为生产商。
(3)投标人为生产商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具有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商对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且授权数量不超过2家。
注:投标人为材料代理商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所代理材料生产商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1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或SBS改性沥青供货数量不少于3000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为材料代理商时,代理商及其对应材料生产商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1.5其他要求
(1)生产能力:
①拟为本项目提供道路石油沥青材料的生产商年生产能力不少于5000吨(投标人为材料代理商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所代理材料生产商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工厂化改性沥青加工生产能力,年加工生产能力不少于3000吨(如投标人自身不满足以上条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与满足上述条件的加工生产商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委托同一家改性沥青加工生产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供货管理经验。
(3)产品质量
①拟供货本项目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材料的产品技术指标满足附表1的要求。
②拟供货本项目SBS改性沥青材料的产品技术指标满足附表2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一个生产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品牌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不同投标人不能同时委托同一家改性沥青加工生产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5月14日20时00分至2026年5月19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168彩票(中国)官方网站 网站”(http://168cpcn.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4-23878036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于先生、李先生
电 话:024-83211965、024-83211960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人:李女士、闫女士
电话:024-2256455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26 年 5 月14日
附表1: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附表2:SBS改性沥青

